國防部51年覆高渥字第003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韓若春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51年覆高渥字第003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韓若春、周俠、劉光夏、謝懋和、何誠、理琇郢、王浙馨、宗元魁、李創、陳行夫、黃光表、黃邱令綺
- 產製日期: 5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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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51)覆高渥字第003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韓若春、周俠、劉光夏、謝懋和、何誠、理琇郢、王浙馨、宗元魁、李創、陳行夫、黃光表部分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8條第1項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