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51年覆高渥字第003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韓若春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51年覆高渥字第003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韓若春、周俠、劉光夏、謝懋和、何誠、理琇郢、王浙馨、宗元魁、李創、陳行夫、黃光表、黃邱令綺
  • 產製日期: 51110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51)覆高渥字第003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韓若春、周俠、劉光夏、謝懋和、何誠、理琇郢、王浙馨、宗元魁、李創、陳行夫、黃光表部分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8條第1項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