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地區支部張萬枝等案

斗六地區支部隸屬於中共省工委會臺南市工委會,書記是張萬枝,重要幹部有蘇榮生、林炳欽、張天經、鄭水順。1952年斗六地區支部被破獲後,張萬枝、蘇榮生、張天經、鄭水順、林炳欽等5人被判處死刑。

據官方資料記載,張萬枝為雲林斗六人,1949年春服務於臺灣鋼鐵機械公司松山第六機械廠,後返回嘉義,擔任臺灣省鐵路局嘉義工務段工務員,於1949年春由傅慶華(化名「陳天良」)介紹,曾書寫自傳、履歷加入共黨組織為候補黨員。同年5月,介紹陳鎮山參加並命其教育吸收余再文參加。6月,調在鐵路局嘉義工務段服務,仍由傅慶華派遣林有池與張萬枝聯絡。蘇榮生為臺北市人,羅東水利局三星工程處工程員,1949年9月間經林姓黨員介紹,在斗六鎮公園參加斗六地區組織,初受林姓黨員領導,繼由張萬枝領導,與張萬枝、林炳欽3人同為斗六地區委員,化名「莊永生」,領導林內小組鄭水順、張天經(兩人皆為林內國民學校教員)及水利小組李張瑞等人,經林姓黨員許可,授意李張瑞發起組織讀書會,事後曾將組織情形、參加讀書會人數暨已參加共黨組織者之名冊報其上級,並奉指示考核讀書會人員,備供吸收。林炳欽為雲林縣人,斗六國民學校教員。1949年9-10月間,經張萬枝吸收加入共黨,受張萬枝領導教育,為斗六地區委員之一,林炳欽經常與張萬枝等人開會討論爭取民心、吸收黨員等問題,曾閱讀《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淺說》、《中國之路》、《貧乏物語》等書,與張萬枝等人集會10餘次,曾從事吸收李木火等人未果,張萬枝被捕即通知張天經等將所有共書燒燬。張天經、鄭水順於1949年7月間,經張萬枝勸誘參加共黨組織,列入林內小組,歸蘇榮生領導。張天經、鄭水順經常與林炳欽、張天經、蘇榮生及張萬枝等人開會,討論爭取民心,吸收同黨,積極吸收黨徒,擴大力量,曾閱讀《二條路》、《唯物史觀》、《新哲學教程》等書籍。同年秋,張天經奉張萬枝之命,物色同志,曾先後以頌揚共產黨方式探詢蔡容智、黃國華等之意向介入共黨未果,嗣將鄭水順交與張萬枝吸收為黨徒,應張萬枝召開會議8次,研討如何吸收同黨應付危險等問題。

1952年1月斗六地區支部被破獲後,經軍法處審理官范明、書記官呂秀瀛,於同年12月26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2557號判決,蘇榮生、林炳欽、張天經、鄭水順被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各被判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於1952年12月30日執行槍決。而張萬枝於1950年2月在嘉義被捕,先因傅慶華案,於1951年3月2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澄字第0966號判決,被以「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1952年3月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4545號判決,審查理周咸慶、書記官王蔭庭,再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名,將張萬枝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於1952年5月14日執行槍決。

2018年10月4日,蘇榮生、林炳欽、張天經、鄭水順、張萬枝等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素瑛
  • 1.國防部軍法局,〈張萬枝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347701/0041/3132185/185。

    2.國防部後備司令部,〈陳鎮山﹑張萬枝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440000C/0041/273.4/368。

    3.許雪姬、楊麗祝訪問,林建廷記錄,2014, 〈劉敏、劉碧華母女訪問紀錄〉,收入許雪姬等訪問,林建廷等記錄,《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上)》,頁285-315。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4.邱榮舉、曾純純訪談記錄,〈吳聲潤訪談紀錄〉,《臺灣人權故事教育館》網站,網址: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book/566265,擷取時間:2022/10/05。

    5.歐素瑛,2008,〈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以李媽兜案為例〉,《臺灣史研究》15(2):頁135-172。

    6.歐素瑛編,2008,《戰後臺灣政治案件─李媽兜案史料彙編》。臺北:國史館。

    7.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受難者徐維琛君等2006人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