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慶華
- 傅慶華 男 1924年出生 1951年卒 臺灣 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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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憲兵第8團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2615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傅慶華(1924-1951),臺灣高雄人。依(40)安澄字第0966號判決書,案發時無業,傅慶華前在臺灣鋼鐵機械公司松山第六機械廠充技術員,曾受該廠警衛陳文輝引誘,意志思想轉變左傾,並經謝傳組介與林如育結識,由林君介紹,經宣示後加入匪幫,嗣與謝發連合組第六機械廠小組,充任組長,從事領導組織工人,爭取工資等工作,復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周煥等加入小組。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1951年4月24日執行死刑。02615申請案於1999年5月15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1年8月4日經第2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傅慶華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共同被告吳聲潤及另案被告吳思漢等人之供述為主,惟傅君吸收吳聲潤等人參加「第六機械廠小組」,提高工人政治意識及爭取工資等,尚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傅慶華(1924-1951),男,高雄美濃人,1949年被捕時26歲,屬「第六機械廠小組傅慶華等案」。 生於1924年,父親是自耕農,家境小康。美濃公學校畢業之前,1937年4月到日本修學旅行,認識了來自六龜的吳聲潤,後兩人成為摯友。之後吳聲潤到日本留學,他則考入臺中工業學校機械科就讀,戰後通過長官公署的考試,到臺灣電力公司任技術員。吳聲潤赴日6年,返臺在臺灣工礦第六機械廠任職後,1947年介紹他到該廠裝配部工作。工作期間兩人感受到機械廠的工資制度對工人不利,建議廠長將包工制改為公制,以爭取工人的福利。對兩人而言,建立一個能讓工人有尊嚴、自主的進步社會,是他們共同追求的目標。 吳聲潤在近年出版的回憶錄中提到,戰後初期,臺人原本對國民黨所代表的祖國政權充滿期待,但接收成為「刼」收,加之國共內戰國民黨節節失利,又受二二八事件的衝擊,有左翼思想的知識青年漸多,而中共也趁機發展地下組織。此時傅慶華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也協助工廠的工人爭取權益,並加入共黨組織,吳聲潤因傅慶華的關係,加入地下黨。韓戰爆發後,傅慶華等在松山機廠秘密製作手榴彈,他們打算在接到共產黨攻打臺灣的命令後,與之裡應外合,一舉驅離國民黨。傅在一次試爆過程中,手掌受傷。不過在美國強力介入韓戰,局勢轉為對國民黨有利,為鞏固政權,國民黨強力搜捕共黨份子,破獲不少中共地下組織,傅慶華等以情勢危殆,先後辭掉工作,開始四處逃亡。 據官方資料所載,傅慶華在第六機械廠任技術員時,於1948年初受該廠警衞陳文輝之誘,思想逐漸左傾,同年6月經謝傅祖之介紹,認識林如堉,並加入共黨組織,受蔡瑞欽之領導,後成立第六機械廠小組,從事領導工人爭取工資等工作。林如堉被捕後,他仍繼續領導小組,調查工廠生產狀況,並教育工人提高其政治意識。1949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又經丁中孚介紹,與臺北巿工委會委員吳思漢聯繫,成立工委會第六機械廠支部,擔任書記,在工委會批淮支部成立過程中,吳思漢被捕,因其口供,傅慶華等諸人陸續被捕。 傳慶華、吳聲潤在各地逃亡三個月後,兩人在六龜被捕。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澄字第966號判決書所載,傅慶華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被判處死刑,吳聲潤、詹溪川等,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判有期徒刑12年。1951年4月24日傅被槍決於馬場町。另外與傅慶華案相關之張萬枝、羅林新貴與傅傳魁(傅慶華之堂侄)之後均判死刑。吳聲潤在回憶錄中指出,傅慶華被審訊時,雖被刑求,仍盡心保護同黨友人,他們的判決書中並未提到製作手榴彈之事,可見在酷刑之下,傅並未招出此事,也承擔所有責任,否則他們幾人肯定會被處以極刑。吳聲潤將女兒名為碧華,為的是紀念傅慶華。 被槍決時傅慶華並未有子嗣,身後妻子鄧金鳳改嫁,並從夫姓為張鄧金鳳,1999年張鄧金鳳與傅之妹黃傅鳳娣、楊傅員妹等3人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經2001年8月4日第2屆第9次董事會議通過,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
楊麗祝
傅慶華(1924-1951),男,高雄美濃人,1949年被捕時26歲,屬「第六機械廠小組傅慶華等案」。 生於1924年,父親是自耕農,家境小康。美濃公學校畢業之前,1937年4月到日本修學旅行,認識了來自六龜的吳聲潤,後兩人成為摯友。之後吳聲潤到日本留學,他則考入臺中工業學校機械科就讀,戰後通過長官公署的考試,到臺灣電力公司任技術員。吳聲潤赴日6年,返臺在臺灣工礦第六機械廠任職後,1947年介紹他到該廠裝配部工作。工作期間兩人感受到機械廠的工資制度對工人不利,建議廠長將包工制改為公制,以爭取工人的福利。對兩人而言,建立一個能讓工人有尊嚴、自主的進步社會,是他們共同追求的目標。 吳聲潤在近年出版的回憶錄中提到,戰後初期,臺人原本對國民黨所代表的祖國政權充滿期待,但接收成為「刼」收,加之國共內戰國民黨節節失利,又受二二八事件的衝擊,有左翼思想的知識青年漸多,而中共也趁機發展地下組織。此時傅慶華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也協助工廠的工人爭取權益,並加入共黨組織,吳聲潤因傅慶華的關係,加入地下黨。韓戰爆發後,傅慶華等在松山機廠秘密製作手榴彈,他們打算在接到共產黨攻打臺灣的命令後,與之裡應外合,一舉驅離國民黨。傅在一次試爆過程中,手掌受傷。不過在美國強力介入韓戰,局勢轉為對國民黨有利,為鞏固政權,國民黨強力搜捕共黨份子,破獲不少中共地下組織,傅慶華等以情勢危殆,先後辭掉工作,開始四處逃亡。 據官方資料所載,傅慶華在第六機械廠任技術員時,於1948年初受該廠警衞陳文輝之誘,思想逐漸左傾,同年6月經謝傅祖之介紹,認識林如堉,並加入共黨組織,受蔡瑞欽之領導,後成立第六機械廠小組,從事領導工人爭取工資等工作。林如堉被捕後,他仍繼續領導小組,調查工廠生產狀況,並教育工人提高其政治意識。1949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又經丁中孚介紹,與臺北巿工委會委員吳思漢聯繫,成立工委會第六機械廠支部,擔任書記,在工委會批淮支部成立過程中,吳思漢被捕,因其口供,傅慶華等諸人陸續被捕。 傳慶華、吳聲潤在各地逃亡三個月後,兩人在六龜被捕。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澄字第966號判決書所載,傅慶華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被判處死刑,吳聲潤、詹溪川等,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判有期徒刑12年。1951年4月24日傅被槍決於馬場町。另外與傅慶華案相關之張萬枝、羅林新貴與傅傳魁(傅慶華之堂侄)之後均判死刑。吳聲潤在回憶錄中指出,傅慶華被審訊時,雖被刑求,仍盡心保護同黨友人,他們的判決書中並未提到製作手榴彈之事,可見在酷刑之下,傅並未招出此事,也承擔所有責任,否則他們幾人肯定會被處以極刑。吳聲潤將女兒名為碧華,為的是紀念傅慶華。 被槍決時傅慶華並未有子嗣,身後妻子鄧金鳳改嫁,並從夫姓為張鄧金鳳,1999年張鄧金鳳與傅之妹黃傅鳳娣、楊傅員妹等3人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經2001年8月4日第2屆第9次董事會議通過,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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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澄字第096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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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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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