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54軍50師政工隊上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4612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未遂,參加叛亂組織,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未遂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2個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