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裕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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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裕傳(1929-1950),男,高雄市人,1950年被捕時22歲。1946年9月就讀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專修科,1949年7月畢業,未幾任職高雄商業職業學校(即今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教員。在同班同學曾文華的回憶中,賴裕傳對經濟學有興趣,喜歡研讀馬克思主義,並研習德文。在校期間,由於是文藝青年,也是「銀鈴會」同人,於是投稿《台灣新生報》「橋」副刊,以及銀鈴會的同人誌《潮流》,內容主要為文學性質論議。 「學生工作委員會」在1947年8月成立,最初隸屬於「臺北市工作委員會」,以後直屬於「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工作對象為臺灣大專院校的學生。依據保密局偵訊筆錄的內容,賴裕傳在1947年11月由同班同學陳水木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地下組織,由陳水木領導,而在1948年9月參與師範學院支部會議,擔任宣傳幹事。在校期間,主要工作為參與伙食委員會、戲劇社、消費合作社等社團,發展群眾關係,又吸收陳金河(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生)、張坤修(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與王文培(臺灣大學商學系學生)三人加入組織,並領導黃振龍(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數學系專修科學生)與賴杞郎(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專修科學生)兩人。1948年11月賴裕傳與陳金目(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理化系學生)、吳瑞爐(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理化系專修科學生)兩人擔任師院支部委員,領導林希鵬(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專修科學生)、鄭澤雄(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專修科學生)兩個小組。 1949年7月畢業後,解除支部職務,返回高雄市發展工作,任職高雄商業職業學校教員,吸收林金發(臺灣大學經濟系學生)、洪天復、林賜安等人加入組織。任學生工作委員會高雄支部書記,領導林賜安、洪天復、林慧哲等人工作,並與鄭澤雄聯絡。 1950年5月上旬領導幹部被捕,組織成員及其關連者之後也被大肆逮捕。5月27日賴裕傳在高雄市自宅被警察局幹員逮捕,再移送至國防部保密局偵訊。偵訊後收押於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9月16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依(39)安潔字第2302號宣判決書,以「共同以非法方法意圖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之名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然而判決結果上呈總統蔣中正核示,卻在11月14日下令以原罪名改判死刑,於是在11月29日由憲兵第四團在馬場町刑場執行槍決。 1999年8月13日賴裕傳之弟賴哲三、妹賴芳貞兩人代表家屬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1年11月3日經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0月4日行政院促轉會公告撤銷有罪判決。
撰寫者/資料來源: 許進發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高雄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302號
    • 判決主文: 共同以非法方法,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