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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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金獅(1935-2025),臺灣宜蘭人。國民學校畢業後至臺北皮革工廠工作,1962年遭控參與「興台會」被捕,時年27歲。 劉金獅出生於宜蘭蘇澳。幼時與父親到基隆車站批發採買,目睹二二八事件軍人以鐵絲綑綁市民,再用漁船拖入基隆港,內心深受震撼,並感到困惑,「我們的國軍怎麼會這麼殘忍地對待自己人?」 劉金獅從國民學校畢業後即外出工作,15歲時到宜蘭羅東醬油廠應徵送貨員,某天聽聞工廠老闆兒子(馮錦輝)遭槍斃、女兒(馮守娥)被關,首次知道「思想犯」一詞,更觸發他對於政治社會制度的思考。後來透過介紹到臺北工作,一開始推銷冬粉、雜貨,再轉行推銷紡織廠零件,最後到皮革工廠當學徒,與同事宋景松為友。宋景松得知劉金獅時常於選舉期間聆聽無黨籍候選人的演講,介紹他認識陳三興、陳三旺、董自得等人,常秘密聚會、談論時局並批判國民黨。他們曾設想利用當年在三重戲院外聚集的地方角頭勢力來推翻國民黨政權,也曾前往總統府周邊勘察地理環境,但尚未形成正式組織與規劃細節,即遭人舉發而被臺北市警察局查獲。 劉金獅1962年5月15日被羈押,遭指控參加臺灣獨立組織「興臺會」而涉及「興臺會案」,在臺北市警察局經歷三天三夜的疲勞偵訊,劉金獅最後在偵訊人員撰擬的筆錄上簽了名。他再被押送於青島東路的軍法處看守所,至1963年依(51)警審特字第69號判決書,劉金獅被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宋景松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陳三興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三旺、董自得、蘇鎮和、郭哲雄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高尾雄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王清山、邱朝輝、林輝強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判決書認為劉金獅由宋景松吸收加入「台灣獨立聯盟」,並參與討論趁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搶奪政府物資。判刑一年後,劉金獅從青島東路軍法處移送到安坑看守所服刑,曾擔任農場外役。1970年移監景美看守所,擔任洗衣工場外役,負責熨衣。1972年5月14日刑滿開釋。 出獄後,劉金獅於經營皮革工廠之餘,熱心支持黨外,為郭雨新、盧修一等人助選,且活躍於街頭運動。1986年與難友共同籌備「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並長期擔任會長,致力於關懷難友的生活。 劉金獅於2000年代開始接受口述歷史採訪,2019年5月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2021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影像訪談,2024年出版回憶錄《劉金獅回憶錄:勇敢堅韌的革命者》。2025年12月31日逝世。 劉金獅本人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3月經第1屆第13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判決內容所載事實,其等發起組織、運用旗幟、討論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開始搶奪政府物資、交付海軍機密公文及搜集軍事情報等行為,均係憑其等之自白供述,並無其他具體佐證資料。判決書中所採為證據之陳三興、陳三旺日記簿內容,應係指其等之往來信件,就信件內容觀之,亦無法證明其等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人: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參考資料:
1.「劉金獅口述紀錄」,國家人權博物館出品,2021-2022年拍攝製作。https://youtu.be/sppSNhLEUMI 。
2.劉金獅口述、曹欽榮、陳儀深訪問,〈劉金獅先生訪談紀錄〉,收錄於《白色跫音: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物口述歷史・第一輯》,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11。訪問時間:2010年10月18日、10月20日。 
3.劉金獅口述、張文隆著,《劉金獅回憶錄:勇敢堅韌的革命者》,前衛,2024。
4.張茂雄訪問,〈劉金獅訪問紀錄〉,《戒嚴時期政治案件專題研討會論文暨口述歷史紀錄》,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2003。
5.《陳三興等案》,檔案管理局典藏:國防部後備司令部A305440000C/0051/1571.33/7529.6。
6.《陳三興案》,檔案管理局典藏:國防部軍法局B3750347701/0052/3132512/512。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製革工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2年
    •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特字第0069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