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登雲口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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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簡介

受訪者:鄭登雲,黃奢吉,陳金星(陳鴻星),馬再騰,黃秀鳳(鄭登雲妻)

受訪時間:2015-2017年

據影像紀錄內容,鄭登雲,1934年生,高雄後勁人。幼時因為戰爭爆發而無法完成學業。戰後通貨膨脹,人民生活艱困,政府又發行愛國債券,強迫務農人家一分地必須買一張,無疑是雪上加霜。鄰居蔡水岸與鄭登雲的哥哥是莫逆之交,發動農民抗議包圍後勁派出所,當時在派出所擔任雜役的鄧登雲,偷偷放走因此遭到逮捕的蔡水岸。他也透過蔡水岸,獲知地下組織活動。 1950年,鄭登雲進入後勁煉油廠考工室工作。1951年10月30日,他被叫到煉油廠的考工室,便馬上被吉普車載到保安處,遭受刑求,逼他承認自己參加組織。他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宣判後,1952年被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4個多月,1953年1月送回臺北新店,1959年6月17日再度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直到服刑期滿。 出獄後,鄭登雲謀職不易。踫上難友李天生經營的大榮鋼鐵廠在招募人才,他前去應考並就職。大榮鋼鐵倒閉後,在難友的幫忙下另謀他職。晚年鄭登雲和妻子過著安穩的生活,但回想起當初,僅僅只是對社會的不滿,就被抓走受到牢獄之災。許多原本只是一張白紙,因為誣陷羅織罪名入獄後,才真正的再接受教育,因而被染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