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1040號判決書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案件名稱: 楊銀象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104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周條順、顏註、李竹頭、李逆鑄、周竹扲、吳川、陳變、馮滄浪、馮清波、李石碖、方銀樹、楊拋、王現
  • 產製日期: 40030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104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銀象「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黃文福、馮丁旺、周條順「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顏註、李竹頭、李逆鑄、周竹扲、吳川、陳變「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3年。馮滄浪、馮清波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李石碖、方銀樹、楊拋、王現均無罪。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66條前段、第73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