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38年聲字第0003號刑事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李薰山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38年聲字第0003號刑事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李薰山、林如堉、劉招枝、陳新財、周買、鄭文秀、許萬春、林溪海、張家聲、劉永和、倪阿水、高金財、陳世沛、劉永順、陳盛隆、吳福添、陳文福、黃輝煌、陳隆得、葉添福、王存賢
- 產製日期: 3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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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38)聲字第000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薰山、林如堉、劉招枝、陳新財、周買、鄭文秀、許萬春、林溪海、張家聲、劉永和、倪阿水、高金財、陳世沛、劉永順、陳盛隆、吳福添、陳文福、黃輝煌、陳隆得、葉添福、王存賢羈押期間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