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鏡澄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盧鏡澄(1926-1953),男,臺南關廟人,1951年被捕時26歲。關廟鄉農會第二股股員。1945年春臺南州農業學校畢業,同年8月入新豐區署任雇員一年。1946年8月入關廟國民學校任教兩年。1948年7月入彰化糖廠為職員。1950年5月轉任關廟鄉農會職員。 盧鏡澄涉入「黃添才等案」,遭判死刑。據官方資料,1949年5月間,在關廟鄉郭老富家經郭老富介紹給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關廟支部書記陳文山,吸收加入共黨。入黨後,受陳文山領導,與郭老富、盧老得、李來基、盧鏡澄、盧成利等同一組織,至1951年2月止,計參加開會5次,均由陳文山主持發言,講解臺灣光復後的感想、社會進化史、青年修養,以及如何做一個好的共產黨員等。除介紹李來基給陳文山吸收參加共黨外,未做過其他工作。1949年3、4月間,陳文山曾拿《觀察》、《論青年修養》等左傾書刊給他閱讀。1951年2月間,在郭老富家集會時,陳文山才把他們分為兩個小組,郭老富與黃秋永、李來基3人為一組,他與盧老得、盧成利為一組。陳文山囑他們要繼續發展組織,不久陳文山因偽造國民身分證被捕,並供出黃秋永、李來基及他。他於1951年8月29日被捕,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安度字第738號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裭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於1953年5月26日於川端橋南端刑場執行槍決。 曾於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獲得賠償。2019年2月2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素瑛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農會職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094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