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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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永(1925-1953),男,臺南關廟人。1951年被捕時27歲。關廟國民學校教員。17歲自關廟國民學校高等科畢業,翌年入臨時教員講習會,經考試及格後,派到歸仁鄉國民學校任教一學期。1946年春,調任關廟國民學校教員。 因涉入「黃添才等案」,遭判死刑。據官方資料記載,1949年5月間,他在關廟鄉郭老富家經盧老得介紹認識中共臺灣省工委會關廟支部書記陳文山,陳向他談論智識研究的問題,故他對陳印象甚佳,並經陳吸收加入共黨。入黨後,受陳文山領導,與郭老富、盧老得、李來基、盧鏡澄、盧成利等同一組織,經常開會。至1951年2月止,計開會10次,均由陳文山主持發言,講解中國歷史、時局問題、青年修養、中國大陸共黨活動情形,以及如何做一個好的共產黨員等。1950年春,陳文山曾囑他們向佃農宣傳三七五減租,但因他們各有職業,未曾出外宣傳。同時,陳文山曾拿《觀察》、《論青年修養》等左傾書刊給他閱讀。其後,他介紹吳明法給陳文山,並吸收加入共黨。1951年2月間,在郭老富家集會時,陳文山把他們分為兩個小組,他與郭老富和李來基3人為一組,盧老得、盧鏡澄、盧成利3人為一組。陳囑他們要繼續發展組織,不久陳文山因偽造國民身分證被捕,供出黃秋永、盧鏡澄等人。 於1951年8月29日被捕,後因「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被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安度字第0738號判決書判處死刑,裭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於1953年5月26日於川端橋南端刑場執行槍決。 黃秋永將自己和難友李來基、郭老富的遺書縫在西裝墊肩內,衣服被家人帶回,幾年後其弟黃秋弘才發現這些遺書。在遺書內他向家人自陳:「人生百歲,誰不亡?自古有史至今,由歷史進化過程觀之,為民為義,身伏之士多矣,子雖不孝,辜負雙親,失掉兄妹之情,惟為民解放,為無產階級之鬪而已,何悲,何傷耶?……聞天下談義士相聚而言:『生不用封萬戶侯,但願徹志而身伏』。……」自認為投身抗爭而犧牲。 曾於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獲得賠償。2019年2月2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小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094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