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第1304號軍事檢察官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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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徐木火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澄字第1304號軍事檢察官起訴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徐木火、王昌隆、蕭國良、劉鎮國、鍾水寶、鍾桃、張添石、彭奎松、邱景耀、邱垂意、劉長川
  • 產製日期: 40041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澄字第13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徐木火等因四十年法字第三五一九號叛亂一案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機關審判刑事案件補充辦法第7條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3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