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奎松
- 彭奎松 男 1920年出生 1993年卒 臺灣 桃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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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彭奎松(1920-1993),臺灣桃園人。
依(40)安潔字第247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劉鎮國、游好文曾一再煽惑其參加匪幫組織,其終未允諾。其雖未參加匪幫組織,但明知游好文等為匪諜卻不告密檢舉。1950年11月30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5年。1952年1月24日調服勞役。
其家屬於2010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5月經第7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游好文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與共同被告劉鎮國之自白為據。惟游好文是否為匪諜及彭君是否明知游君為匪諜,原判決均未予詳查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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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476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期間調服勞役,1955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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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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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