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48年公審字第029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許昭榮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48年公審字第029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許昭榮、張幹男、曾國英、吳榮山、陳肇基、陳水清、施松雨、鄭文騰、胡榮秋
  • 產製日期: 48122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公審字第029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許昭榮「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張幹男、曾國英「共同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各處有期徒刑8年,各褫奪公權5年。陳肇基、陳水清、吳榮山「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各處有期徒刑7年,各褫奪公權3年。施松雨、鄭文騰、胡榮秋「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5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55條、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