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美新處爆炸案

1970年10月12日,位於臺南孔廟旁的臺南美新處發生爆炸案,當時正值臺灣與美國關係生變,美國有意加強與中共政權聯繫之際,且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中國」代表權,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危機。在臺美關係緊張時刻,美國在臺的機構發生此一案件,引發臺美雙方及社會各界相當大的注目與討論。尤其第二年(1971)2月6日臺北巿館前路的美國商業銀行亦發生爆炸案。
位於臺南巿府前路的臺南美國新聞處(USISTainan),是日治時期愛國婦人會臺南支會會館的所在。此會主要從事軍事援助、社會救助和子女教育輔助,及戰爭時對軍人家族及遺族的慰問,傷兵的照顧等活動。二戰結束,此館移交由紅十字會,1946年撥借給國民黨臺南市黨部使用,1948年租給美國新聞處(以下簡稱美新處)。美新處是配合美國外交政策,宣傳美國文化價值、負責文化交流與傳播的機構。臺南美新處內設有圖書館,也經常舉辦許多的文化展演活動,是府城青年探尋西方文化的重要場域。
美新處爆炸案當天的傷者除美新處人員外,亦波及民眾及學生,為調查爆炸案原委,政府單位出動人員到臺南各處調查,一開始還懷疑是青少年惡鬥所引起,但無所獲。爾後臺北美商銀行又發生爆炸事件,情治單位在國內外危機及破案壓力下,朝政治陰謀犯案的方向偵辦,指控是人在海外的臺獨人士前臺大政治系教授彭明敏指示謝聰敏等人,在國內製造事端所為。於是彭出亡臺灣前和他有接觸的人士,如李敖、謝聰敏、魏廷朝等,被指為爆炸案的主謀或協力者,1971年2月謝聰敏等陸續遭逮捕。至於實際參與爆炸案的執行者,經官方逮捕、偵訊的結果,總計逮捕23人,包括李政一、吳忠信、劉辰旦、郭榮文、詹重雄等人。
政治受難者陳欽生指出,當年他就讀成大化學系,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平日經常到美新處閱讀各種雜誌。沒想到案發後,竟被情治單位列為涉案人並遭逮捕,歷經各種刑求,後因辦案方向指向和彭明敏案等海外臺獨人士策動有關,他才從從此案脫身,不過官方最後仍以大馬共產黨案將他判處12年刑期。至於本案涉案人郭榮文也曾在美新處補習過英文,官方也以他熟悉環境,是放置炸彈的關鍵人物。
1971年2月23日軍事法庭以叛亂罪起訴謝聰敏等諸人,指控他們犯下兩起爆炸案,目的是宣傳叛亂、混淆視聽、製造社會不安,破壞中美友誼等,其中謝聰敏被判15年、魏廷朝12年、李敖10年,同案其他被告,多人被判15年徒刑的重刑。審訊期間被捕眾人多數提到遭審訊單位刑求,也否認自白書上的犯案陳述。此案宣判後,歷經上訴、重審、減刑之過程,至1975年才正式定讞,其中謝聰敏有期徒刑6年6個月,李政一有期徒刑6年,其餘諸人有期徒刑5年8個月,其罪名是「共同受叛徒之指使,擾亂治安」;而李敖的罪名是「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長期監視謝聰敏的洪武雄是被以『包庇叛徒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75年減刑為8年,可視此案的延伸。
謝聰敏、魏廷朝與李敖,本是長期反國民黨黨國體制的異議份子,謝、魏兩人是《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的共同起草人,且因此案入獄;李敖在彭明敏被監控期間,仍然與之聯繫。彭明敏成功逃亡海外後,相關單位即認定島內有人參與協助。兩起爆炸案發後,官方雖無三人直接涉案的確切證據,仍加以逮捕,起訴書中爆炸案的策劃細節,三人指出是官方利用各調查結果張冠李戴的結果,純屬羅織。至於被認定實際執行爆炸行動而遭判刑者,在其事後的回憶篇章、口述訪談,有人指出他們容或有反政府的傾向,也曾組織小團體並圖謀行動,但兩起爆炸案非他們所為,官方檔案中所稱的行動細節,全屬辦案人員拼湊而成。而不少已出獄的政治犯,在情治單位調查此案初期即以有涉案嫌疑遭逮捕審訊,甚至刑求,像蔡金鏗在當年3月以「參加謝聰敏之臺獨活動」罪嫌,移送到景美看守所關押,直到9月2日獲釋,共羈押了191天。
至於爆炸案的真相,是否如當年美國在臺新聞處長唐能理(NealDonnelly)所言,是國民黨政府在背後自導自演,目的是給美國政府難堪,是表達國民黨政府對美中(共)關係正常化政策的不滿所策劃的假案,不得而知。而從眾多出土的外交檔案中,不難看出國民黨對海外臺獨人士及在臺美國人與異議人士接觸的監控資料,美方人士有如此的認定,自是當然。在政治檔案陸續解密的現在,此案的真相,仍待進一步的探詢研究。
撰寫者/資料來源: 楊麗祝
  • 1.國防部軍法局,〈彭明敏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0054/3132534/534/1/001。

    2.國防部軍法局,〈謝聰敏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0064/3132123/123/1/001。

    3.魏廷朝,1997,《臺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臺北:文英堂。

    4.李敖,1999,《李敖回憶錄》。臺北:李敖出版社。

    5.張炎憲,2008,《臺灣自救宣言──謝聰敏先生訪談錄》。臺北:國史館。

    6.彭明敏,2009,《逃亡》。臺北:玉山社。

    7.張慶惠,2017,《賭者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衞出版社。

    8.陳欽生、曹欽榮,2017,《謊言世界我的真相》。臺北:前衞出版社。

    9.温振華,2015,《103年臺南市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個案研究計畫結案報告修正版》。臺南: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0.温振華,2019,《臺南巿白色恐怖受難案件資料蒐集計劃(成果報告修正版)》。臺南: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1.《戒嚴時期校園政治案件調查報告》,2019,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