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亮口述紀錄
受訪者:李清亮,簡中生,陳中統,林岑(三信家商校長)
受訪時間:2018-2019年
據影像紀錄內容,李清亮,1927年生於澎湖 ,幼時隨父母移居高雄,成長於鹽埕埔。1942年考取高雄州立高雄商業學校,曾於戰時受徵調為學徒兵。戰後,北上就讀臺灣省立臺北商業專科學校,據李清亮口述,他曾於二二八事件期間,在行政長官公署附近目睹非武裝平民遭機關槍射擊,返回高雄老家時亦曾參與學生試圖攻佔高雄車站司令台的行動。1947年大學畢業,當時學校已經升格改制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商學系。畢業後經教授介紹,前輩曾於中國鹽業臺灣分公司擔任會計,1955年應聘回到改制後的母校臺灣省立高雄商業職業學校,後再參與三信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創校,並自1958年於該校任教。 據李清亮回憶,1959年12月下旬,他在休假中接到通知,說校長林瓊瑤找他。但當他趕到校長室,已經待在那裡的兩個人馬上押著他離開。他不知道自己被帶到何處,只記得一直被問是否認識李份、有無參與非法組織。李份,是李清亮高雄家的鄰居,李清亮童年時期因與李份的外甥年齡相近而常一起玩耍,但對李份並不熟悉,只依稀記得他對於時局多有批評與不滿。根據檔案,李份已於1950年被槍決,但1959年由於有其他人在筆錄裡提到李份曾到李清亮家裡開過小組會議,李清亮因此被捕,遭到反覆訊問,最終簽認自白,而被移送到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關押。儘管他在軍法處多次口頭與書面申辯當初的自白是遭逼迫而成,家人也聘請律師辯護、請求證人出庭作證,1961年11月,前輩仍被控涉及「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服刑期間,因李清亮具商學背景且畢業自臺大,曾被安排為軍官子女補習功課,也以外役身分負責看守所會計收支工作,包括廚房採買費用、洗衣縫衣的外役工資,皆由他核計。1968年,因看守所拆遷,李清亮移監至景美看守所,持續負責帳務與公文交換,也因此常出入於看守所與處部辦公室間,與軍法官等人員有較多互動。 1971年12月24日刑滿開釋,李清亮回到高雄,經林瓊瑤介紹到家具工廠擔任總經理,曾雇用難友一起工作。之後前輩自行創業銷售家具,退休後長居於高雄前鎮。2019年5月30日,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有罪判決。 ※口述紀錄製作目的,旨在記錄個別受難者之口述見證。史實全貌,仍有待相關檔案、文獻深入比對、研究及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