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公字第0009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 案件名稱: 姚錦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公字第0009號公設辯護人辯護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姚錦、黃賢忠、徐代錫、邱興生、徐代德、范榮枝、樊志育、劉鄹昱、麥錦裳、丁潔塵、楊環
- 產製日期: 4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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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公字第00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就姚錦等四十一年審叛字第14號因叛亂案件提出辯護。
- 法條:軍事機關審判刑事案件補充辦法第2條;公設辯護人條例第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