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安冰字第0131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陳田其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安冰字第0131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田其、陳啟旺、廖木盛、許希寬、陳朝陽、林茂同、周水、許東茂
- 產製日期: 4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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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安冰字第013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田其、陳啟旺、廖木盛、許希寬、陳朝陽、林茂同、周水、許東茂羈押期間各延長2月。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