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9年鏡棠字第003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王信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9年鏡棠字第003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王信、陳貽穀、魏慕唐、曾恕衡、潘華國、王前郁、潘宗禮、潘庸箴
  • 產製日期: 4906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9)鏡棠字第003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陳貽穀「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魏慕唐「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曾恕衡、潘華國「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7年,各褫奪公權5年。王前郁、潘宗禮、潘庸箴「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4年,各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條、第9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