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恕衡

    • 當時年齡: 40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軍官學校中校教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9年
    • 裁判書字號: (49)鏡棠字第37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聲請駁回,聲請駁回,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起訴、未具體求刑、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有期徒刑7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後移交感訓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