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恕衡

    • 當時年齡: 40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軍官學校中校教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9年
    • 裁判書字號: (49)鏡棠字第37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後移交感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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