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陳新吉撰「參加第四屆綠島人權之路青年體驗營感言」(2009年8月8日),摘述內容如下:
1963年,我在調查局三張犁拷問處, 被刑求逼共時,他們恐嚇我,如果再不供出更多的人,他們就會把我送到火燒島。我當時聽到火燒島三個字就嚇得半死。後來跟廖文毅的外甥許朝卿同房,他是第二次進來,上次是在一九五一年,他被判五年,在火燒島做苦工;到海邊,敲礁石扛回去蓋房舍建圍牆,上山砍柴,挑回來燒飯煮菜,開闢道路,不過三張犁這個鬼地方比那兒更讓人沒人性的尊嚴。一九六五年,我在警總青島東路三號軍法處看守所當外役,正好有一批人從火燒島回來。他們告訴我,除了做苦工外,有時也會在燕子洞綵排話劇,給來賓和島民在新生營觀看。
2.陳新吉(1941-2019),男,臺中人,高中畢業,被捕時22歲。因就讀臺中一中時與江炳興、吳俊輝、黃重光等友人結識,於1962年服役期間的一次春節聚餐受「吳俊輝等計畫臺灣獨立案」牽連,在1963年遭到逮捕。
羈押期間,他歷經調查局殘酷的皮鞭、電擊與針插指甲等刑求逼供,最終被以批評政府及主張武力推翻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間,他曾向魏廷朝學習寫作,外役期間更隨專家粟同鑽研園藝專長,亦曾與施明德同房建立深刻友誼。1968年被轉到新店安坑分所後,繼續園藝管理的工作,至同年7月5日服刑5年期滿為止。1968年出獄後,陳新吉長期受限於政治犯身分與警政監控,求職屢遭排擠,直至1987年解嚴後,才憑藉獄中所學的園藝技術,透過承包臺電花木維護獲得安定生活,其一生見證了臺灣白色恐怖下的受難與求生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