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矢石

朱矢石,1924生,男,浙江吳興人,浙江省立湖州第三中學畢業。1950年5月因涉嫌「貝萊與杜麟文等案」被捕,時為陸軍訓練司令部學員,年28歲,後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根據官方檔案,朱矢石曾參加貝萊於1949年8月,假藉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創建之後期革命組織,該組織成員皆由貝萊依「天特新一流中華成正統」十字,將加入之人分別編號,授以暗號「紫微坊」,聯絡密語「一天吃幾碗飯」,符號「用手向空畫一圓圈」。並囑咐同黨,多找關係,吸收失學失業青年,竊取密件。1950年5月28日被捕。 1951年3月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審判長劉國楨、審判官鮑濟嚴、范明做成(40)安澄字第823號判決,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朱矢石與趙志強、胡道金、翁庭倩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5月26日,經國防部(40)則副字第801號批答核定。先被送至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再轉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1962年5月27日開釋。 朱矢石未見於補償基金會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撤銷判決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侯坤宏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陸訓部學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澄字第0823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叛亂案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