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海

楊金海,1932年生,男,高雄茄萣人,1977年被捕時46歲。出身漁民家庭,於高雄市私立三信高商夜間部完成初中、高中學業,1971年前往日本投靠親戚王智,受其推薦曾就讀日本東京產業學校,並攻讀國際公法4年。自小為三餐溫飽,四處工作,在工作中,不僅累積經驗,更建立豐厚的人脈關係,加上善於經營組織的能力,1960年代在高雄縣已是聞名的商界人士,此時也慢慢結識黨外人士。1972年以無黨籍任高雄縣商業會理事長,傾注資金協助黨外的競選活動。1975年協助顏明聖競選立法委員,開票當晚的結果是當選,當時競選總部聚集了約1萬多人慶祝,但隔天報紙公佈卻是落選,於是他帶著支持者上街頭抗議,此乃二二八事件以來高雄第一次街頭遊行抗議事件。1977年5月與郭雨新密籌組黨,不到一週便被逮捕判刑,警方強迫其撰寫自白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5)諫判字第53號判決書以「四處散佈顛覆政府言論」罪名,依據《刑法》第一○○條判處唯一死刑。但受到美國國會議員索拉茲(StephenJ.Solarz)與伍爾夫(Lesterl.Wolff)的救援,從死刑改成無期徒刑。
出獄後曾接任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召集人,與林樹枝從南到北辦了31場以臺灣獨立為主題的演講與遊行活動,口號是「臺灣要獨立,獨立救臺灣」、「蔡有全無罪,許曹德無罪」。1996年當選國大代表,並促成政府頒布《政治受難者賠償條例》,依法補償政治受難者。他對於自己過往這些事跡,深感自豪。
楊金海於2000年4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0年3月13日經第一屆第十三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蘇瑤崇
    •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海聲貿易公司董事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5年
    • 裁判書字號: (65)諫判字第0053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1976年判處無期徒刑,1988年減刑開釋,執行有期徒刑11年11月8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