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賜一 (游賜壹)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雲林縣從事卡車運輸業。因陳篡地部下陳文魁被捕供出受難者名字,於1948年5月遭國府軍羅織「內亂」罪名逮捕,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於執行完畢後遭移送綠島管訓2年10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第一案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8年
    • 裁判書字號: (38)訴字第10號
    • 判決主文: 共同連續以暴動意圖竊據國土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感訓處分2年10月
    • 第二案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監獄監犯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598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