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仁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曾參與陳篡地領導之抗爭行動,同年遭國府軍逮捕移送臺灣省職業訓導總隊管訓6個月,1949年復遭國府軍羅織「顛覆政府」罪名判處罪刑3年6個月,實際羈押4年2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