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辰旦口述紀錄
受訪者:劉辰旦,劉安明(攝影家),劉美女(劉辰旦姐),劉美吟(劉辰旦妹),吳錦江,陳中統
受訪時間:2014-2015年
據影像紀錄內容,劉辰旦1937年出生於臺南地主家庭,戰後因三七五減租而家道中落。讀臺南高商時,曾因反抗教官制度而遭受處罰。因為厭惡國民黨,想著哪天要偷開飛機離開臺灣,於是去考空軍飛行員,但因為父親不同意他從軍,改考大學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就讀後發現志趣不合便入伍服役,在空降部隊擔任傘兵,並與攝影結下不解之緣。 退伍後,劉辰旦在屏東工作,經常與在臺北上班的大姊通信,暢聊政治時事,因信件遭情治單位檢查,劉辰旦被保護管束。此時,他常回臺南與好友在自家的「正義書樓」聚會,籌組中國統一黨。1971年劉辰旦被捕,曾被關押在警總保安總處地下室及調查局六張犁留置室,被要求承認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以及臺北花旗銀行爆炸案,遭受刑求。劉辰旦一直遭到秘密監禁,直到1972年2月底才移送軍法處景美看守所。同案尚有謝聰敏與李敖,消息傳到海外引起救援運動。劉辰旦初審被判15年,他不服上訴改判8年6個月。劉辰旦受同房難友吳錦江的影響,開始接觸並研究書畫。1976年11月獲減刑出獄。 劉辰旦在工作之餘寄情水墨畫,曾舉辦多次個展。曾受嚴刑逼供的劉辰旦說,為了合理化判決書而透過刑求得來的內容,以及想要還原歷史卻沒有答辯狀,那所謂還原歷史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