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極樂公墓(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
| 原極樂公墓(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 |
| 六張犁墓地、六張犁公墓、極樂公墓 |
| 非機關所在地 |
| 墓區(有遺構) |
| 六張犁臺北市示範公墓、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 |
| 紀念墓區 |
| 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一小段 263 地號(部分)(第一墓區) 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一小段 265 地號(部分)(第二墓區)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段二小段 635 地號(部分)、637 地號(部分)(第三墓區) 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一小段 270 地號(部分)(靈骨塔) |
■ 概述 |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 極樂公墓為民國30(1940)年代末期至50(1960)年代,政治案件當事人受槍決後,埋葬屍骨之場所,以39至43(1950-1954)年間為下葬高峰。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一般會在槍決前,通知極樂殯儀館相關人員前往刑場收殮,行刑後由殯儀館填具「收殮執行死刑人犯報告表」,再通知家屬前往該館領屍。數日後(約3日),若因在臺無親友出面、領屍通知書未送達家屬手中、家貧無力支付鉅額「贖屍金」等因素,致使無人前往認領歸葬者,或因彼時政治氛圍而不敢出面認領者,即由極樂殯儀館薄葬於極樂公墓。據相關檔案及現場勘查,葬於此處的政治犯至少有287人,包含黃榮燦、沈嫄璋、郭慶、Avali Islituan(伍保忠)等人,惟因資料佚失,墓區範圍模糊,至今仍無法完整釐清埋葬者確切名單。 |
發生地概述 | 民國38(1949)年,臺北市長游彌堅將六張犁墓區委請商人錢宗範永久經營,並改名為極樂公墓。82(1993)年,政治案件當事人曾梅蘭為尋找遭槍決的兄長徐慶蘭,發現此處3個墓區內,共計兩百餘座政治受難者墓塚(尚有部分墓塚非屬政治案件當事人),另有1座靈骨塔置放30(1940)年代末期至60(1970)年代間政治案件當事人之骨灰。隨後,政治受難者團體與臺北市政府接洽,促成市府於85(1996)年成立「白色恐怖調查委員會」,對此處進行調查並興建紀念公園及紀念碑,91(2002)年完工。105(2016)年,3個墓區和靈骨塔以「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為名,登錄為臺北市文化景觀;現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管轄,稱之為「戒嚴時期受難者紀念公園」。 |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 經查白色恐怖期間,極樂公墓為政治案件當事人遭槍決後,由政府機關委託殯葬業埋葬受刑人屍體之場所,是政治案件當事人遭遇不平等待遇的最終站; 反映威權時代統治者違反自由民主憲法秩序不法剝奪人民生命之地。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促轉會審定「原極樂公墓(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為不義遺址。 |
公告日期及文號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9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18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