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94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添才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94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添才、王炎山、郭老富、盧鏡澄、李來基、黃秋永、陳麗水、王金象
  • 產製日期: 42052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安度字第094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添才、王炎山、郭老富、盧鏡澄、李來基、黃秋永、陳麗水「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王金象「藏匿叛徒」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100條第1項、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2款、第51條第8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