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46年則審字第012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在春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46年則審字第012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在春、王愚、孫德一、陸建勛、趙念如、李執中、林振東
  • 產製日期: 46052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6)則審字第012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在春「為叛徒刺探蒐集傳遞有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王愚、孫德一「陰謀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陸建勛「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3年。趙念如、李執中、林振東「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條第3項、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0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55條、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