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5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廖啟川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5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廖啟川、孫秋源、利足禹、陳東川、蔡金鏗、曾壬癸、詹萬財、吳耿隆、林森茂
  • 產製日期: 5103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特字第005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廖啟川「累犯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5年。孫秋源、利足禹、陳東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10年,各褫奪公權3年。蔡金鏗「累犯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曾壬癸、詹萬財、吳耿隆「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5年,各褫奪公權2年。林森茂「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2年。假金鍊2條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47條、第55條後段、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