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吉著《不敢向牽手提及的苦難故事》(稿)(2000年6月)(包含列印本與磁碟片)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21 x 寬:29.7 x 高:2.3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154
  • 藏品簡介:
    1.陳新吉著《不敢向牽手提及的苦難故事》(稿)(2000年6月)(包含列印本與磁碟片)
    序文:《不敢向牽手提起的苦難故事》是敘說我一些相識而又遙遠的人生姿顏,一些漂泊繪描和一些青春的頌輓之歌。很不幸,我活在白色恐怖時代,扮演自己不想要的角色,其情何以堪?雖然那時的我跟現代的年輕人一樣胸懷大志,畢竟總成空。那些對權力無限渴望和貪婪的野心家,將我們這些天真可愛的年輕人網羅在一起,加以侮辱、虐待、鞭打甚至處死。 我們這些受盡折磨後如精神沒崩潰的話,也必須承受那無形的桎梏和枷鎖數十年,並懷著恐懼、茫然的心情走向未知的人生旅程。
    三十三歲的陳新吉,相親認識基督徒潘惠枝,幾經波折兩人結婚,育有兩子一女。他未向妻子說過去的苦難,兩人在山上自營農場,也承包台電公司各變電所花木維修工作,直到退休。2000年,他領到政治受難者補償金,自費印製《不敢向牽手提起的苦難故事》到處送朋友,妻子發現床底下這批書,才知丈夫曾經歷如此恐怖的事情。
    2.陳新吉(1941-2019),男,臺中人,高中畢業,被捕時22歲。因就讀臺中一中時與江炳興、吳俊輝、黃重光等友人結識,於1962年服役期間的一次春節聚餐受「吳俊輝等計畫臺灣獨立案」牽連,在1963年遭到逮捕。
    羈押期間,他歷經調查局殘酷的皮鞭、電擊與針插指甲等刑求逼供,最終被以批評政府及主張武力推翻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間,他曾向魏廷朝學習寫作,外役期間更隨專家粟同鑽研園藝專長,亦曾與施明德同房建立深刻友誼。1968年被轉到新店安坑分所後,繼續園藝管理的工作,至同年7月5日服刑5年期滿為止。1968年出獄後,陳新吉長期受限於政治犯身分與警政監控,求職屢遭排擠,直至1987年解嚴後,才憑藉獄中所學的園藝技術,透過承包臺電花木維護獲得安定生活,其一生見證了臺灣白色恐怖下的受難與求生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