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的張慶惠書信(99)(198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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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8 x 高:0.03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195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0年11月24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99),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早上戶外運動過後,到醫務所去補牙。請大夫開快車,下週一就可以套上假牙並修整。費用一千五;因為弄一顆和弄相連兩顆,手工完全一樣,只差一些材料成本,所以只省五百。像邱垂貞、范政祐鑲整排的,平均一顆不過七、八百元。順便量了體重,比我預期的還輕2公斤──82(短褲汗衫赤腳)。在書刊廣告上看到日本推理小說四、五十本的預約,怪怪!胃口真大。這種書,翻譯一定要趕時間,搶先出版。看了十幾個譯者的名字,只有朱佩蘭是老手。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