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祈清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曾參加嘉義水上機場戰役,後雖辦理「自新」,仍遭情治機關監管。1949年6月中旬無故遭國府軍逮捕,羅織「叛亂」罪名判處死刑,1951年1月13日遭槍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當時年齡: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945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