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以正

陸以正(1924-2016),男,江蘇太倉人。1947年中央政治學校外交系13期畢業。1950年任興臺公司門市部經理時,涉「中共中央社會部潛臺共諜陸效文等叛亂案」,遭保安司令部逮捕,時26歲。
先祖為著名外交官陸徵祥,成長於上海,1942年自江蘇省立揚州中學畢業後,以第一名保送中央政治學校,與陸效文為同期同學,兩人交情不錯。1944年休學一年,考入軍事委員會外事局翻譯官,並分派到中緬印戰區工作。1947年畢業,任《大剛報》記者。1948年來臺,之後經政治學校同學楊龍章介紹進入興臺公司。1949年,因與「在逃奸匪」臺灣省鐵路局會計室蔣漢交往甚密,被列為「奸嫌」有案。同年陸效文自港來臺,因陸以正向祝麟推薦,得以進入興臺公司,任業務部任襄理。
1950年6月陸效文被捕,供出29人,包括陸以正,後者遂遭保安處警衛大隊會警逮捕。由於兩人交往單純,陸以正供稱不知陸效文為共諜,後者在自白書亦供證此點,檢舉本案的李蔚榮也稱陸以正「為人有名士風度,非匪徒」。軍法處乃將其判決無罪(判決書:(39)安潔字2239號),前後羈押計3個月(1950.06.18-1950.09.30頃)。出獄後,幫助同案多人,包括為左洪疇、伍暢新覓保;將陸效文、陳道東、陳昌獻、粟歲豐4名死刑犯的遺體領回火葬;為毛鴻章負擔極樂殯儀館的火葬費用,以及照顧陸效文的女友葉小珍,兩人在1954年結婚。
短暫牢獄之災並未影響其職涯。先是前往美國,取得哥倫比亞大學新聞碩士;回國後,白天在《China News》報社上班,晚上在《中華日報》當總編輯兼採訪主任。1956年由新聞局長沈錡之介,任該局國際宣傳處處長,從此展開外交生涯。歷任駐紐約新聞處主任、駐奧地利代表、駐瓜地馬拉大使、駐南非大使,1997年退休;隔年與辜濂松、丘宏達獲聘首批無任所大使,2001年辭任。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常為文批評新政府。2016年病逝。著有《如果這是美國:一位退休外交官看臺灣》(2001)、《微臣無力可回天:陸以正的外交生涯》(2002)等書。

撰寫者/資料來源:李禎祥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興公司門市部經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239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9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