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空軍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臺北仁愛路)
| 原空軍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臺北仁愛路) |
| 空總軍事法庭 |
| 1949-2012(民國38-101)年 空軍總司令部 |
| 拘禁、訊問空間(無遺構) |
| 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
| 藝文展演空間、創業育成空間(沿用原建物) |
|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 177 號(部分)(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99 號(部分)(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
■ 概述 |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 威權統治時期,辦理政治案件的單位,除了以國安局為首的情治機關之外,各軍種司令部也審理其轄管官兵所涉及的政治案件,其審理、處置場所亦有別於其他政治案件。空軍總司令部(下稱空總)於民國35(1946)年成立之時即設置軍法處,38(1949)年政府遷臺,已有軍法處看守所之編制。空總軍法處作為空軍體系內最高層級之訊問、審理機關,設有軍事法庭與看守所;49(1960)年後,國防部因臺灣軍人監獄容量有限,部分已決犯由原審判機關代監執行,故此處亦負有執行已決「叛亂犯」徒刑之任務。此處包含空總軍法處設置之軍事法庭與看守所,係空總偵查、審理空軍現役軍人及軍校生涉嫌匪諜、叛亂案件之場所,曾關押於此的空軍相關人員包括鄧伯宸、黃陽輝等人,嚴重侵害人民之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據「成大共產黨案」等政治案件當事人口述記錄,此處亦有疲勞審訊之情事。 |
發生地概述 | 空總軍法處於臺北市仁愛營區設置之軍事法庭與看守所,其所在營區前身為日治時期昭和15(1940)年完工之臺灣總督府工業研究所,民國34至38(1945-1949)年間為臺灣省工業試驗所大安所。軍法處軍事法庭初設於「舊大樓」內,後一度遷至營區西北側建物,64(1975)年暫遷營區東南角,後再遷至「新大樓」;而軍法處看守所原設於「舊大樓」西翼東側空間(至今尚存遺構),45(1956)年遷至營區東南角4棟以「忠、孝、仁、愛」為名的建物,60(1971)年在4棟建物拆除後曾移至營區西側,63(1974)年暫遷至國防部軍法局。 現今營區留存之建築包括舊大樓、新大樓和民國64(1975)年後曾用作軍事法庭的「文電中心」,其中舊大樓為市定古蹟,文電中心為古蹟附屬設施,新大樓則未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107(2018)年,文化部在此營區成立「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作為文化藝術創新展演之用;營區內文電中心則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立「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 經查白色恐怖期間,原空軍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曾發生現役軍人及軍校生因政治案件,在關押、審理、判決等過程中,遭受疲勞審訊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促轉會審定「原空軍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臺北仁愛路)」為不義遺址。 |
公告日期及文號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9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18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