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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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稱⇢
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 
  • 昔日單位⇢
警備總部保安處(情報處)
  • 昔日用途⇢
拘禁、訊問空間(有原建物) 
  • 今日名稱⇢
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內政部警察機械修理廠等 
  • 今日用途⇢
政府單位 
  • 地址、地號或位置⇢
舊址為臺北市臥龍街240-1號
現為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




■  概述 


  事件概述


六張犁看守所曾經臨時安置軍法看守所的人犯,1967年12月警總軍法處及其看守所遷離青島東路,軍法處先搬至景美軍法學校,看守所內的人犯則暫時分至兩處安頓:大部分的人犯送至安坑分所,另外約五、六十人則送至六張犁,直至1968年6月景美看守所建成,所有人犯才遷入景美看守所。

六張犁看守所為地下一層、地上二層的建物,內有九間押房。除了中間兩間為地板式押房外,其餘七間都有玻璃窗和臥床,陰暗且不通風。押房內沒有任何衛生設備,僅有一或兩個高約十四吋的塑膠桶作為便桶。每天清晨各房在士官的看守下,輪流外出倒便馬桶、盥洗。大部分的房間為獨居房,較大的房間則用於偵訊。

 根據受難者證言,當初六張犁看守所對待政治犯非常嚴苛,可能近三個月都不讓囚犯洗澡,刑求也相當嚴酷,包含用棍棒拷打、灌石灰水、灌辣椒水、灌汽油、坐老虎凳等。

  發生地概述


六張犁看守所在日本時代是位於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彈藥倉庫,除倉庫外亦有火藥試驗所、醫務室等建物。戰後該址做為警務處倉庫所使用,國防部曾一度要求將倉庫移交給臺北供應局,遭省政府以不敷使用為由拒絕。

1953年,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向警務處借用六張犁倉庫作為臨時偵訊地點。由於東本願寺押房處於鬧市之中且過於擁擠,因此保安處在隔年改建六張犁倉庫一棟,並將部份人犯暫時疏散至此。

1966年,臺灣省政府清查倉庫小組清點警務處財產,由於保安司令部向警務處借用時,遲遲未辦理相關手續。清查小組隨即指示該倉庫為省有財產,由警務處負責收回。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則以仍有工作使用需求為由繼續借用六張犁倉庫房屋,此時保安處六張犁房屋已從原有一棟增加到四棟。

1968年到1972年間這個區域曾有大規模改動,保安處在靠近福州山側興建大型監所建築,其他建物最遲於1984年前改建為現狀。原六張犁彈藥倉庫用地現為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內政部警察機械修理廠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