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2年廉度字第030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盧奎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2年廉度字第03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盧奎、王連成、李仕勛、馮劉海、梁英、陳光慶、饒國生、劉傑文、王廷瑞、馬玉芳
  • 產製日期: 4301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2)廉度字第03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盧奎「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1年;「損壞拘禁所逃脫」處有期徒刑1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王連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日記六冊信一封均沒收。李仕勛、馮劉海、梁英、陳光慶、饒國生、劉傑文「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有期徒刑2年。王廷瑞、馬玉芳各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0條前段、第1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15條、第85條、第93條第2款;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第9條;刑法第161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51條第2款、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