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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51年覆高淦字第0001號判決書
國防部51年覆高淦字第0001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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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資訊與簡介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51年覆高淦字第0001號判決書
產製單位:
國防部
相關當事人:
陳柏淵、洪文慶、洪德龍、曾滄水、王鳳鏘、魏通、楊文源
產製日期:
510128
內容描述:
審理機關:國防部
裁判書字號:(51)覆高淦字第0001號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陳柏淵、洪文慶、洪德龍部分核准;楊文源罪刑部分撤銷,發回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其他聲請駁回。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5條、第208條第1項但書前段
相關人物
王鳳鏘
洪文慶
洪德龍
陳柏淵
曾滄水
楊文源
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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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39)安潔字第2302號
(38)刑裁字第0106號
(59)警檢聲字第0052號/(59)勁雷字第03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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