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61年教覆高風字第005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蔡俊軍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61年教覆高風字第005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蔡俊軍、吳榮元、鍾俊隆、林守一、林擎天、吳錦江、黃文珍
  • 產製日期: 6112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61)教覆高風字第005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蔡俊軍、吳榮元、鍾俊隆、林守一、林擎天、吳錦江、黃文珍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8條第1項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