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街頭支部周永富等案
嘉義街頭支部隸屬於中共省工委會臺南市工委會,書記是周永富。1950年5月被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周永富,嘉義番路鄉人,1945年自日本東京鐵道學校專修部畢業,戰後於1946年2月返臺,任國軍輜重隊司機。據官方資料記載,周永富經常到同鄉鄭君服務的臺灣評論雜誌社,並透過鄭君介紹而認識廖瑞發,兩人一見如故,周永富經常到廖家閱讀《觀察》、《群眾》、《文萃》等書刊,並聽廖評論時事。廖又介紹孫古平、黃石岩與周永富認識,並接受其領導,學習黨的事情,繼於1946年底正式成為中共黨員。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奉命開出兩輛卡車到北投附近,參與攻占警備總部馬場,但因計畫改變,攻占行動取消。事件後,奉命返鄉從事發展農民工作,任職番路鄉農會,曾組織佃農會,吸收沈富(業農)參加,未久升任金融股股長。回鄉後,上級派李媽兜(化名「林誠」)為領導,並吸收張棟材、王璟昌加入,由三人小組負責嘉義地區的組織工作。其中,周永富負責農民運動,張棟材負責學生運動,尤其是嘉義工業、嘉義農業職業學校兩校;王澋昌則擔任工人運動,負責阿里山林場工作。1950年1月,黃石岩帶蔡孝乾(化名「鄭先生」)到周家尋求掩護,周永富安排了三個地方讓他輪流居住,期間也有許多同志出入其家。周永富並以房屋供黃石岩、黃弘毅等居住。
周永富於1950年5月10日在自宅被捕後,經軍法處審理官鄭有齡、書記官石樸,於同年9月26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潔字第2159號判決,被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沈富因矢口否認參加周永富所組之佃農會,供稱:「我等曾因蟲害聯同呈請減租,而被誤會參加佃農會,當時曾到蘇生家中蓋章,申請減租」等語,因犯罪不能證明,故諭知無罪。
2018年12月7日,周永富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處分。
周永富,嘉義番路鄉人,1945年自日本東京鐵道學校專修部畢業,戰後於1946年2月返臺,任國軍輜重隊司機。據官方資料記載,周永富經常到同鄉鄭君服務的臺灣評論雜誌社,並透過鄭君介紹而認識廖瑞發,兩人一見如故,周永富經常到廖家閱讀《觀察》、《群眾》、《文萃》等書刊,並聽廖評論時事。廖又介紹孫古平、黃石岩與周永富認識,並接受其領導,學習黨的事情,繼於1946年底正式成為中共黨員。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奉命開出兩輛卡車到北投附近,參與攻占警備總部馬場,但因計畫改變,攻占行動取消。事件後,奉命返鄉從事發展農民工作,任職番路鄉農會,曾組織佃農會,吸收沈富(業農)參加,未久升任金融股股長。回鄉後,上級派李媽兜(化名「林誠」)為領導,並吸收張棟材、王璟昌加入,由三人小組負責嘉義地區的組織工作。其中,周永富負責農民運動,張棟材負責學生運動,尤其是嘉義工業、嘉義農業職業學校兩校;王澋昌則擔任工人運動,負責阿里山林場工作。1950年1月,黃石岩帶蔡孝乾(化名「鄭先生」)到周家尋求掩護,周永富安排了三個地方讓他輪流居住,期間也有許多同志出入其家。周永富並以房屋供黃石岩、黃弘毅等居住。
周永富於1950年5月10日在自宅被捕後,經軍法處審理官鄭有齡、書記官石樸,於同年9月26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潔字第2159號判決,被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沈富因矢口否認參加周永富所組之佃農會,供稱:「我等曾因蟲害聯同呈請減租,而被誤會參加佃農會,當時曾到蘇生家中蓋章,申請減租」等語,因犯罪不能證明,故諭知無罪。
2018年12月7日,周永富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處分。
- 1.國防部軍務局,〈非法顛覆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187701/0039/1571.3/1111/18/057。
2.國防部軍務局,〈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187701/0039/1571/9154。
3.國防部軍務局,〈顏大樹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187701/0040/1571/01284044。
4.樊俊朗、謝佩珊訪問,樊俊朗、盧君朗紀錄整理,2014, 〈周永富先生訪談記錄〉,收入《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會員及其相關人物口述歷史訪談計畫結案報告書》,頁193-205。臺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5.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受難者黃藻儒君等1505人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