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廷朝1983年8月10日寄給張慶惠書信(268)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昨天下午收到卡片。同時收到曾心儀寄來的五張夏令營彩照和簡函。王拓也收到四張彩照。此人這樣熱心照拂這樣周到,不可不寫信道謝。
從照片看來,無論是上台或下水,阿奇都有點畏縮,小筠則從容就位,兄妹個性迥異。不知道將來會如何發展,引人深思。
《浮士德》、《漢姆雷特》讀不下去,十八世紀以前的英詩,跟現代的語法、拼字出入太多,只好放棄。能讀通現代英文已經「求之不可得」了,不必貪心。三本書,是否還給田醫師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不可忘記。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