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魏新奇的書信(附件)(1986年7月15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手稿
  • 尺寸: 長:17.8 x 寬:25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398-003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6年7月15日寄給魏新奇書信中的附件,為其抄三篇兒童作品,交大可唸給小筠聽,部分內容如下: 標題:養蠶。 我們班上又在流行養蠶了。有一天,我看見好多人圍在一起吱吱喳查。我走過去一看,原來是蠶。我問同學:「蠶一條多少元?在哪買的?」同學說:「小隻的一元,大隻的兩元,在學校對面的小店買的。」「我有五元,你幫我買五隻好嗎?」同學說:「好!」中午十二點多,同學買了五條蠶給我。我說:「謝謝!」同學說:「不客氣。」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