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寄給的張慶惠書信(100)(198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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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8 x 高:0.038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010196
  • 藏品簡介:
    1.魏廷朝1980年11月25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00),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63(19號)64家信剛送到。我寫信,等於代替記日記,想到哪兒,寫到哪兒。你忙不過來,就不用寫信,更不必動腦筋做文章。寫文章是苦差事,我有不少痛苦的經驗,能免則免。在公開活動以前,選民的反應不容意覺察出來,我相信不會太冷漠。重讀舊信,是為了要喚起記憶,接觸「家」史資料。我對文章沒有多大興趣,不像陳達松那樣咬文嚼字。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