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達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彰化縣二林鎮務農,因參與抗爭而長期遭警局列冊查報,以致名譽受損。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