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添灯

受難者於日治時期加入臺灣文化協會,對政治社會問題,一向直言不諱。戰後擔任臺灣省參議員、《人民導報》社長,對時政更不時批評,得罪不少官僚特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參與組織處理委員會,並代表處委會對外宣讀三十二條要求,遂被當局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同年3月11日上午,遭自稱憲兵第四團特務人員逮捕後殺害。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