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6年
    • 裁判書字號: (66)諫判字第9號
    • 判決主文: 原判決核准,原判決核准,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起訴、從輕量刑、未具體求刑、無期徒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褫奪公權、無期徒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無期徒刑,減刑為15年,1990年假釋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