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冬

王孟冬(1913-1989),臺灣臺南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覆資料,案發時為信誠製藥公司董事長,其因長子王幸男涉謝東閔郵包炸彈案為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依前警備總部主持之「1010專案」分工約談。1976年12月16日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通知到案。1976年12月28日釋放。

其家屬於2007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4月經第5屆第1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保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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