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平

林金平(1940-),臺灣臺南人。 依案卡,案發時從商,其涉嫌1010專案。1976年12月19日被約談。1976年12月25日移送軍法處羈押。 其於2006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2月經第5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法務部調查局函覆資料及國防部提供之案卡記載,林金平係因涉嫌1010專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於1976年12月19日晚間約談到案後,於翌(20)日解送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偵訊,同年12月25日再移送該部軍法處羈押,並發交前保安處繼續偵查,嗣另案王幸男於1976年10月10日犯叛亂罪,於1977年1月7日逮就歸案羈押,經查明林金平與該案無關,遂簽奉核准交保開釋;雖查無1010專案之相關資料,惟王幸男既係因叛亂嫌案遭逮捕羈押處刑,而林金平復因王君遭逮捕後始獲准保釋,可推認1010專案應與叛亂案有關。則林君因1010專案交保開釋前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規定之法定要件,故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