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欽發
- 劉欽發 男 1924年出生 1951年卒 臺灣 桃園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劉欽發(1924-1951),臺灣桃園人。
依(40)安潔字第276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經呂東聲介紹加入匪幫,充任小組長,並吸收羅富雄、簡萬子、陳榮城、陳鳳錦、曾添財等人參加。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1951年9月18日執行死刑。
其家屬於2010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2月經第7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僅以其之自白及共同被告羅富雄等人之供述為據,此外無其他具體事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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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767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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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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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