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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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月青(1909-1985),女,南投人。1953年4月因涉嫌「劉志浩讀書會案」被羈押,時為南投國姓鄉靈光寺住持(齋姑),年45歲。1954年3月10日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財產。 根據官方檔案,劉志浩因加入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於1950年11月開始四處逃亡。逃亡期間,曾到其姑祖母劉月青主持的靈光寺借宿4-5月之久,並於寺中改名為張天貴。期間,劉志浩曾告知劉月青自己係因共黨嫌疑恐被政府查覺緝捕故而逃亡,惟劉月青未向政府舉發。1953年4月3日,被國防部保密局會警傳訊後拘押。 1953年11月19日經軍事檢察官嚴同暉作成(42)安序字第5272號起訴書起訴。12月28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審判官彭國壎作成(42)審三字第116號判決,認為劉月青與劉志浩均係宗親近戚,且又屬鄉愚無知,一時昧於私情,致干重典,核情不無可憫,依《懲治叛亂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藏匿叛徒」、《刑法》第五十九條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3月10日,經國防部(43)清澈字第685號令核定。後被送至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服刑,1955年3月10日轉送臺灣新竹少年監獄寄押,1957年9月20日轉送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代訓,於1958年4月2日刑期結束,6月25日開釋。1985年逝世。 劉志浩之子劉鏗在接受訪問時談到,他父親遭通緝後,祖母就叫他父親到南投靈光寺藏身。這間寺廟是他們家買的,作為未結婚女性出家修行的尼姑庵。劉月青安排劉志浩到附近農家當長工,還改了一個俗氣的名字「張阿貴」。在劉月青幫忙下,當地人也都協助掩護。劉志浩在靈光寺,白天多半是在寺中打掃、唸經,晚上就爬到寺廟上方的山洞裡休息。森林裡沒有燈火,到處都是吸血的蟲。 2003年6月24日,其弟劉福修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4年7月17日經第三屆第九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藏匿叛徒劉志浩,係以共同被告劉志浩之供述為唯一依據。惟其在偵審中均否認知悉劉志浩為匪諜,原判決未予詳查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侯坤宏

    • 當時年齡: 45 歲
    • 當時職業: 靈光寺住持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3字第116號
    • 判決主文: 藏匿叛徒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